行政科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1日 来源:区政协办
1.负责文件收发、传阅、登记、归档,区政协及办公室印鉴的保管、监印,电话接收、通知,报刊杂志征订、分发工作,做好政协机关人事、工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2.负责委(室)主任以上领导参加市、区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联系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保障、职工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3.负责全国、省、市政协及友好县区客人来区开会、视察和参观活动的接待工作。
4.承办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