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员会
关于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
(区政协八届二十八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省政协《关于围绕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厅《关于支持政协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市政协《关于围绕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区委的领导和省、市政协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甘井子区委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7〕9号)为抓手,以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企业满意和健康发展为检验标准,以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和务实高效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动《条例》《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7〕9号)贯彻落实,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作贡献。
二、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民主监督主要是对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条例》《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7〕9号)情况、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进展与效果、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是:
1.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七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政务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行为、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执法环境、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行为、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等七个方面问题的整治情况;
3.四个目标实现情况,即市场主体是否大量增加、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程度是否显著提高、民间投资是否明显增加、今年确定的经济指标是否如期实现;
4.《实施意见》提出的七个环境建设情况,即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开放环境、要素环境、设施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建设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区重要文件精神
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组织政协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条例》《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7〕9号),充分认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中。
(二)配合省、市政协开展联合行动
结合本方案和省政协调研、视察工作安排,针对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调研、视察、协商等结合起来,确保省、市、区三级政协联合开展的专项民主监督取得扎实效果。
(三)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
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协商、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组织政协委员广泛参与专项民主监督活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让政协委员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民主监督中有事做、有话说,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政协委员要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明察暗访,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实事求是反映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典型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参加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履职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履职考核和换届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
(四)研究建立民主监督长效机制
通过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探索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方法。在做好会议、视察、提案监督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约民主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综合运用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来信来访、民主评议等方式,不断丰富民主监督工作内容和形式,补齐工作“短板”,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四、工作安排
1.起草《政协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员会关于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5月)
2.制定专项民主监督调研、视察方案并组织实施。(5-10月)
3.参与省政协问卷调查活动。(5-10月)
4.特约监督员专题培训会议。(6月中旬)
5.集中反映营商环境建设民主监督信息。(7月底、10月底)
6.形成专项民主监督成果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11月上旬)
7.召开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专题协商座谈会。(11月中下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工作要在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参加。成立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王鹏主席任组长,靳文明副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副主席、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总体协调推进,刘俊甲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分工
1.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起草区政协《关于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和调研、视察、专题协商座谈会方案。
2.区政协委员工委组织开展问卷调查,负责从了解企业情况、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区政协企业家委员或与企业有关的委员中选择60人左右,并与有关方向协商,确定为专项民主监督特约监督员。
3.区政协提案委负责指导各联络组报送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社情民意信息,梳理汇总编发《社情民意反映》。
4.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起草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5.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筹备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专委会、联络组和特约监督员要坚持每周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将以《议政专报》的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
2.建立宣传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人民政协报》、《甘井子政协》等载体,加强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协网站开设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专栏,。
3.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例会,听取各专委会、联络组、特约监督员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调推进阶段性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
区政协各专委会、联络组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动员工作,积极引导政协委员了解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助力区委、区政府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区政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着力营造党委政府希望被监督、愿意被监督,政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政治生态。
附件:1.区政协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调研方案
2.区政协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视察方案
3.区政协关于召开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专题协商座谈会的方案
附件1:
区政协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调研方案
为全面了解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主动发挥政协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主动建言,努力营造既亲又清的营商环境,按照区政协《关于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调研方案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7年6月至10月。
二、调研内容
1.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
2.全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
3.《中共甘井子区委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7〕9号)的落实情况;
4.全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5.我区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和具体经验;
6.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情况,包括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采取的措施、开展的工作、取得成效。
三、调研方式
1.配合省、市政协联合开展调研。
2.区政协以委室为单位,成立5个调研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形成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四、调研人员
第一组 调研方向: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
组 长:王 鹏
成 员:刘俊甲、于 岽、邹 丹、部分政协常委及委员
第二组 调研方向: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
组 长:靳文明
成 员:沙 勇、金雄光、梁学惠、部分政协常委及委员
第三组 调研方向:稳定包容的社会环境
组 长:梁作君
成 员:刘若尘、姜婷婷、部分政协常委及委员
第四组 调研方向: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组 长:张连君
成 员:穆道义、王胜东、部分政协常委及委员
第五组 调研方向:诚信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
组 长:孙永新
成 员:夏元申、邓玉喜、部分政协常委及委员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调研组在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于6月底之前制定各自调研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责权清楚、上通下达、步调一致,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统筹协调,全程调度。各调研组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建立动态通报制度,采取议政专报、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反馈各街道、各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
3.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大力支持和配合区政协调研组开展调研工作,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
区政协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民主监督视察方案
为全面深入了解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科学准确地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按照区政协《关于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视察方案如下。
一、视察内容
1.视察走访区内部分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在营商环境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
2.视察走访区内部分窗口单位,了解各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改善服务质量、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等方面的具体经验和工作成效。
二、视察方式
1.配合省、市政协开展联合视察;
2.区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视察;
3.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街道各联络组开展专项视察;
4.区政协特约监督员持证视察。
三、时间安排
1.省市区政协联合视察以省、市政协通知安排为准。
2.区政协常委会议专题视察拟安排在9月下旬至10月中上旬进行。
3.区政协各专委会、街道各联络组专项视察安排在6月至10月进行。
4.区政协特约监督员持证视察安排在6月至10月进行。
四、成果运用
区政协将对视察走访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形成《“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专题视察建议书》,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五、工作要求
1.区政协各委室要按照工作分工,于6月底之前制定各自视察工作方案;加强与各街道、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常委会专题视察、专委会专项视察的准备工作,确保视察工作取得实效。
2.各街道、各部门接到视察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汇报材料,落实相关工作。
3.参加视察的常委和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纪律,按时参加视察活动。
4.特约监督员开展持证视察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具体问题,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3:
区政协关于召开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专题协商座谈会的方案
为全面总结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成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查找突出问题,广泛议政建言,按照区政协《关于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分两个阶段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召开专项监督座谈会
1.会议时间
2017年6月至10月。
2.会议形式
区政协各委室在分管主席的领导下,根据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分工,结合各自调研、视察的监督情况,分别组织相关部门、政协委员,召开1次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反馈实际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第二阶段: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
(一)会议时间
拟定于2017年11月中下旬。
(二)会议地点
拟定于行政中心主楼133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
会议拟由区政协副主席靳文明主持。
(四)参会人员
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参加会议;
邀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邀请《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7〕9号)中部分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邀请部分政协常委、联络组组长参加会议;
邀请特约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
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共约50人。
(五)会议议程
1.通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
2.通报区政协关于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情况;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主监督等内容,进行议政发言;
4.相关部门作回应性发言;
5.领导讲话。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区政协各委室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每个环节落实。
2.深入调研。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要积极配合区政协各委室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特约监督员要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充分研究论证,努力提出有价值、有分量、可操作的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成果转化。区政协各委室要对报送区委、区政府的专题协商会议情况报告、调研报告等协商成果,及时主动跟踪问效,注重落实反馈,要加强与责任部门的对口联系,促进协商成果更好地向现实成果转化。
